郇庆治: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绿色扶贫、生态补偿与环境公正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理论视域或话语体系下讨论绿色扶贫、生态补偿与环境公正之间关系这一现实性极强的议题,其直接源起是“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研究小组”2018年4月底组织的在江西省抚州市的另一次学术考察。那次考察的主题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生态资本、绿色技术与大众参与”,其主要目的是观察与探讨现实实践中被越来越频繁地采用的生态资本和绿色技术这些可称之为“浅绿色”或“生态资本主义”的环境经济技术手段,是否可以通过新型大众参与的民主社会政治实践,最终服务于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那次考察的结论尽管不是简单确定的,却显然是非常有意义的和重要的(参见《理论与评论》2018年第4期和《鄱阳湖学刊》2018年第5期)。因为,无论是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其中的生态环境管理云平台和大数据建设还是地方政府大力扶持下的乡村有机农场(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其它环境治理项目的立项实施,都离不开资本(资源/金融)化的自然生态和绿色技术要素,而且后者总的来说有着较为可观或迅速提高的利润回报(至少相对于其它行业或项目的投资而言),就此而言,拥有或运营生态资本和绿色技术正在呈现为一种政治正确且回报率较高的投资(经济)领域——这对于当地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来说当然是一个好消息,但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作为公共(集体)自然资源法定拥有者还是公司生产活动参与者的社会主体,如何能够以一种更加普惠性和制度化保障的方式加入到这一进程并公平分享其中的物质财富产出与民主掌控这种新型绿色经济的未来发展,显然还是一个并未被充分关注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政治考量的注入与持续推动远不只是一个生态文明建设层面上的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对本次学术考察的主题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那就是,如何通过引入环境公正(正义)理念的新阐释,把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组织实施的各种绿色扶贫(“精准扶贫”政策)与生态补偿(“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举措置于一种新的政策话语框架之下,并最终服务于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更具体地说,像江西抚州这样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更多呈现为如何生态和社会理性地开发利用较为丰厚的自然资源或经济条件(生态资本),但像山西省西北部这样的区域则有着明显的不同,或者由于先天不利的自然生态禀赋条件很难直接呈现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性资源或资本,或者由于历史上的长期过度资源开发目前呈现为经济发展转型与生态环境保护上的双重困难——也就是“既无金山银山也无绿水青山”。因而,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视野来看,一方面,这些区域所从事的生态环境改善或重建绿水青山的努力,并不只是自身生存发展家园的自我修复,还同时承担了国家或区域的生态安全屏障的职能,值得从绿色扶贫或生态补偿的角度(生态惠益补偿或奖励原则)给予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它们历史上曾做出的自然资源(低价)输出和生态环境牺牲,也需要从社会与环境正义的角度得到一些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层面上的财政赔偿或补偿,而这些赔偿、补偿和奖励(政策)可以构成这些区域启动绿色转型或发展进程的重要动力支持。无疑,这也将会成为我国西北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特点。
可以说,山西岢岚县和右玉县这两个案例对于这一议题的讨论是颇为契合的。前者直观上是一个通过易地搬迁来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难以养一方人”的问题,但实际上是一个异常复杂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来看,这种异地安置方案既要从根本上改变搬迁居民的周边生态环境,基本做到生态宜居、交通便利,还要为搬迁居民确保(提供)必需的住所及其配套设施、经济收入来源、社会交往渠道和文化认同媒介。必须承认,岢岚县政府对此做出了力所能及的精细周到的安排:“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新区建设、产业支撑、乡村治理”。比如,仅在搬迁去向上,像赵家洼这样115个深度贫困村的居民就有“1+8+41”的叁种自愿选择: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而不同的迁居去向将会获得不同形式(额度)的移居补助。在宋家沟和阳坪村(乡政府所在地),笔者一行所看到的是修缮一新、风格统一、设施完善的民居街道,每一个家庭都直接拥有了现代城镇生活所必需的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条件,因而获得了搬迁居民的整体认可和欣然接受。同样重要的是,岢岚县在做好新时期县城、乡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发展(比如坚持“依山就势、错落有致、乡土风情”的原则)的同时,将完成搬迁的村庄进行整体拆除、退耕还林、荒山绿化和生态修复等多方面的生态环境治理,因而呈现出一种十分明确的生态建设维度。当然,这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也许是搬迁资金的数量及其筹措渠道问题,而宋家沟和阳坪村都找到了一个适当的解决方案。比如,宋家沟项目资金筹措共计5200万元,其中包括政策资金(656.8万元)、异地搬迁资金(976万元)、政府融资(3094.4万元)、风貌整治自筹(472.8万元)等四大部分,而每一个叁口之家的建设费用(以60平方米为标准)在11.4万元左右,基本做到“搬迁不举债”。
后者更多为人所知的是一个右玉县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治沙植树脱贫的感人故事——尤其是通过2018年10月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右玉和她的县委书记们”)。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始至今,20任县委书记们秉承“右玉要想富,就得风沙住,要想风沙住,就得多栽树”的朴素而科学的信念,带领右玉人民群众终将这块不足0.3%林木覆盖率的黄沙肆虐之地变成了如今林木覆盖率超过54%的塞上绿洲。这样一个新中国的“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绿色故事及其所蕴含着的巨大精神力量,无疑是震撼人心、催人奋进的,尤其在当前这个继往开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它也是一个创造性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典型案例。一方面,绿水青山对于像右玉县这样的地区来说绝不是自然天成的,而是通过人民群众长期的艰苦努力奋斗出来的,因而是弥足珍贵的。也就是说,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当地而言首先是一个如何重新创造(修复)绿水青山、确保生存家园安全的问题,而不是将绿水青山转化为物质财富或金山银山的问题。而要做到这一点,同时需要的是科学治沙植树态度(方法)、党和政府领导的正确性与持久定力、人民群众的执着与献身精神——正是那一代代基层领导干部、普通共产党员和农牧民群众用他们的青春和生命共同书写了今天的“右玉精神”。另一方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现实转化,不仅需要凤凰涅槃般的漫长等待,而且需要新形势下地方党和政府的精心谋划与运筹帷幄,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努力。如今,右玉县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满目青翠的绿水青山,又赶上了整个国家和山西省实施绿色转型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机遇,因而完全可以通过一种更加综合性的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一种更加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努力做到经济可持续性、生态可持续性与社会可持续性的内在契合和有机统一,或者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从上述两个层面来说,我们都可以清晰看到或感受到社会主义政治取向和制度保障的决定性影响与力量。
因而,在具体讨论我国当下各种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联的绿色扶贫政策举措所存在的瑕疵之处、各种基于环境公正或生态正义理念的生态补偿政策举措的有待完善之处的背后,山西岢岚县和右玉县案例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研究的重要启思是,我们需要更自觉地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保障与愿景想象作用入手做一些深入思考。在笔者看来,如果说在岢岚县是以一种社会主义的思维或进路促进了县域层面上的生态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与经济现代化发展的相统一,那么在右玉县则集中展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在满足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基本需求上的得天独厚的优势。相应地,随着这些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思维进路与政治取向仍会有巨大的影响施展与作用发挥空间(比如这些地区在统筹促进特色农牧业与生态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
作者:91短视频APP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中国生态文明》2019年第6期